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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色市教育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9 11:17     来源:百色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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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以及《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百色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发布和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本着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我局编制本年度报告。内容包括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并在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xxgk.gxzf.gov.cn)、百色市教育局网站(jyj.baise.gov.cn)主动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百色市教育局办公室联系,联系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前程路与百高路交汇处(百色市教育局);邮政编码:533000;联系电话:0776—2852035;电子邮箱:bssjyj@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百色市教育局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暂行管理办法,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行政审批办,局行政审批办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全局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由局教育信息中心负责信息公开网站建设、维护和信息内容的更新。

    (二)规范信息发布,加强信息管理。为保障百色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百色教育网信息发布工作规范运行,百色市教育局不断加强和完善网站教育信息发布管理制度,确保部门网站信息发布管理的规范化,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百色教育信息,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逐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增强教育工作透明度,从而强化公众对教育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畅通与人民群众的沟通渠道。

    (三)定期维护载体,确保信息公开平台高效运转。百色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为百色市教育局官方网站,部分信息通过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公开,安排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公开、审核及平台维护、更新、信息发布等相关建设和运行工作,使公众及时了解本局需要公开的政务内容。2021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均正常运行。

    (四)主动公开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与此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及时更新修订《百色市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21年)》《百色市教育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2021年)》《百色市教育局权责清单(2021年)》等网上办事指南、目录等,并同时在百色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百色市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2021年,通过百色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百色教育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8条,及时向社会公众传达教育领域最新动向。

    (五)畅通渠道,依法开展信息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百色市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试行)》开展工作。指定百色市教育局办公室作为本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机构,确保当面、信件、传真、网络申请以及电话咨询等渠道畅通,程序规范,答复合法。2021年我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事项。

    (六)突出重点工作,紧扣民生重点2021年,百色市教育局紧扣中心工作,围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特别是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将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教师公开招聘、各类招生考试、各教育阶段情况等与公众息息相关、备受关注的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方便公众了解掌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2021年,共在百色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重点领域专栏公开信息32条,保障社会公众对教育领域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29.7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百色市教育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还存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队伍建设薄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覆盖不够全面等问题,下一步,将从以下五个方面加以改进:

    (一)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和信息质量,深入实际,立足于服务群众,接受群众监督,立足于办实事、重实效。

    (二)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全局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教育系统特点出发,从中心工作切入,系统把握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总体工作之中,同整体工作一并抓好、落实好。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增强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和宗旨意识,树立良好形象,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局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载体建设。在加强百色教育网站建设的同时,努力探索信息公开的新路子、新办法、新方式,因地制宜选取形式多样的信息公开途径,畅通公开渠道,方便群众获取更多教育领域信息。即,除了要在必要的官方网站上及时上传政府公开信息,还要结合实际,设置政府信息公开公共查阅室、宣传栏、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等场所和设施,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五)围绕中心工作,主动公开公众关注信息。围绕教育领域重点工作,将涉及民生的行政审批、各项学生资助政策、教师公开招聘、各类招生考试、各教育阶段情况等与公众息息相关、备受关注的信息及时全面向社会公开,提高信息质量,方便公众了解掌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严格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桂数函〔2021〕42号)规定开展工作。因此,2021年度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处理费用。


                                                        百色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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