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学校和课堂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义务教育阶段各学科课堂教学管理,规范教学行为,提升教学质量,培养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我厅研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义务教育教学基本要求(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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