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考组织机构
我市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简称“中考”)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由自治区统一命题,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和学校不得另行组织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二、中考内容及方式
中考包括学科卷面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技能操作考试。学科卷面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考试)、物理、化学、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9个科目,其中道德与法治和历史、地理和生物为合堂分卷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采取集中考试评定成绩,成绩满分为60分,计入中考总成绩。技能操作考试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信息技术4个科目,其中物理、化学开考年级为九年级,生物、信息技术开考年级为八年级。中考成绩不以分数张榜公布和排列名次,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各科成绩和总成绩以等级形式呈现,不呈现原始分数。
三、中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我市中考的报考对象分为应届考生和社会考生。应届考生包括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社会考生包括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二)报考条件
1.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我市中考: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户籍、学籍在我市并在我市就读的八年级、九年级应届生;
(3)具有我市户籍但在市外就读的九年级应届生;
(4)百色市外户籍人员在百色市内流入地的初中学校就读且具有我市初中学籍1学年以上,且父母中的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流入地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
(5)具有我市户籍的历届初中毕业生或同等学力者。
2.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职业中专、技工学校)在校生;
(2)已取得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包括普通中专、中师、职业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等)学籍的学生,或被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开除学籍或退学未满1年者;
(3)在押人员或触犯法律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四、报名时间
1.九年级学生报名时间(含社会考生):2025年3月17日至3月23日。特长生术科测试报考同步进行,逾期不再办理。
2.八年级学生报名时间:2025年3月24日至3月30日。
五、报名点设置
我市在初中学校和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设置中考报名点。应届考生在现就读初中学校报名点报名,社会考生在户籍所在地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报名点报名。
六、报名需要交验的材料
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考生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进行核验:
(1)考生应交验本人户口簿(户主页、本人页)、身份证或县(市、区)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准确的考生本人身份证号码信息。
(2)应届考生需提供由学校学籍管理员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导出的“学籍卡”。历届考生需提供学历证书。不能提供学历证书者,需提供报名地县级(含)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具有初中毕业的知识及能力,达到初中毕业的知识水平,认定其具有“同等学力”的证明材料。
(3)市外户籍八、九年级学生还需提供在百色市内初中学校实际就读证明和学籍满1学年的证明材料;其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在百色市具有合法稳定的职业、合法稳定的住所(含租赁)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考生还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侨务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台湾省籍考生需提供县级或县级以上统战部门认可的证明材料。
(5)考生本人是百色市农村户口的独生子女考生或双女结扎户女儿,且考生父母双方是广西籍农村户口,可填报《百色市农村计划生育家庭的独生子女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登记表》,并交验以下材料:
①农村计生家庭独生子女的考生需提供:考生本人、父母、户主的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件和复印件。
②农村计生家庭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需交材料:户主、父母、考生本人和姐(妹)户口本及父母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父亲或母亲的结扎证原件和复印件;父母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6)残疾考生需提供残疾证或县级以上残联证明材料。如需提供考试便利服务的,请同时提交申请。
(7)我市户籍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子女需在中考报名时间内交验本人所在家庭属脱贫户的证明材料。
(8)本市跨县域集中安置到“百色深圳小镇”等易地安置点但未转户籍的安置户子女,需要提供安置证明。
(9)符合《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桂军政〔202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9〕28号)、《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等文件规定的部队军人(含烈士)子女、英烈牺牲伤残公安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应提供相应父母所在单位证明材料。
以上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学校)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初审材料由初审单位留存备查。
七、报名程序
(一)生成报名序号。九年级考生由各报名点将考生八年级考试成绩匹配后,由系统生成九年级考生报名序号。八年级考生由各报名点先将考生的报名基本信息准确录入中考管理系统,再由系统生成考生八年级报名序号。
(二)考生信息录入。考生使用本人报名序号和初始密码登录中考管理系统补充完整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
(三)选择报考项目。考生选择报考实验操作性考试科目、体育与健康考试和特长生术科测试项目。其中,实验操作性考试、体育与健康考试在报名系统上为必考必选项目;特长生术科测试根据考生个人意愿填报。考生应在报名截止前在中考管理系统完成报考信息填报及复核,逾期将不再受理报名。
(四)采集考生相片。考生相片由报名点收集整理后上传系统,相片规格为1寸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JPG格式,文件小于80KB。报名点在上传考生相片后,打印从系统导出的考生相片确认表,由考生和班主任确认签字并存档。报名点不得向考生收取照相费、手续费。
(五)报名资格审核。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各报名点负责对考生户籍、学籍、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考生报名材料证件原件由各报名点收集、初审后退回给考生,初审材料复印件由初审单位留存备查。
(六)报名信息公示。报名审核结束后,由各报名点(学校)对本报名点(学校)符合中考各类资格项目的学生名单公示7天(公示表从中考管理系统中导出)。各报名点(学校)要公布市、县、校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及时处理举报信息。各报名点(学校)必须组织学生查看并核对,如有疑异的,应在公示结束前申请修改。各报名点公示名单和公示结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县级招生考试机构存档备查。市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2856300,举报邮箱:zhk2856300@163.com。
(七)报名信息确认。经报名点及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审核相关材料无误,并经各类资格项目公示结束且无异议后,从报名系统中导出报名信息表,由考生本人、报名点审核人员签字,加盖报名点公章留存备查。
(八)报名交费。各报名点(学校)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财政厅关于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和高中毕业会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的复函》(桂价费〔2010〕418号)规定收取报名报考费,由报名点(学校)向考生公布收费标准并按考生实际报考科目收取。各县(市、区)、学校要解决好家庭经济困难考生的报考费用问题,不得向不愿意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收取报名费。中考报名考试费收费标准如下:
1.笔试
(1)单科考试:9元/人·科(科目: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
(2)合堂分卷考试:17元/人·场(科目: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学)。
2.实验操作技能考试:8元/人·科(科目:物理、化学、生物学实验操作性考试,信息技术考试)。
3.体育与健康考试:13元/人·科。
考生需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办理报名手续,认真核对个人报考信息,并在报名系统上“提交资料”和“确认”。报名结束后,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修改考生报名信息。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向他人提供考生报名考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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