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经百色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百色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百色市教育局
中共百色市委员会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百色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百色市财政局
百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百色市自然资源局
百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30日
百色市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专项规划
(2020—2022年)
为深入实施国家、自治区和百色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推进我市高中阶段教育改革发展,落实《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桂教基教〔2017〕3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专项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工作,进一步推进我市普通高中教育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专项规划。
一、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
适应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新课程改革、高考综合改革需要,坚持优先保障、重点突破、统筹推进原则,从 2020 年起, 用三年时间,通过实施普通高中突破发展工程,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合理配置普通高中教育师资,规范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等措施,基本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推动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办学标准。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全市所有普通高中高一起始年级一律不得出现 66 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原则上不得出现56 人及以上的大班额。确实存在困难的县(市、区),大班额比例必须逐年显著降低。到 2022 年秋季学期,全市全面消除 66 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基本消除 56 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提前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
(二)具体目标
——到 2020年年底,全市56人及以上大班额、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比例持续下降。
——到 2021年年底,全市基本消除66人及以上超大班额,56人及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25%以内,并根据当年实际需要增配选课走班教室和教师。
——到2022年年底,全市普通高中学校达到国家和自治区
办学标准,全面消除66人及以上的超大班额,基本消除56人及以上的大班额(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生师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主要措施
(一)扩大高中教育资源
各县(市、区)要结合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高考综合改革、普通高中新课程实施和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的要求,科学测算本地高中资源需求和缺口。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自然资源部门共同制定普通高中学校建设用地计划,保障学校建设用地。统筹用好中央、自治区教育专项工程项目资金,加大地方投入,新(迁)建12所、改(扩)建10所普通高中,加快高中阶段教育项目建设,不断补充高中学位,逐步化解大班额。2020—2022年新增普通高中学位38872个。强化项目执行力,开设绿色通道,切实加快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进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根据《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57号)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要组织编制、人社、教育等部门对普通高中进行核编,研究出台支持普通高中教师发展激励机制,加大教师招聘力度,通过公开招聘、自主招聘和人才引进等方式为普通高中配齐配足教师。
实施中小学教师“百千万”名师培养工程,到2022年底计划完成培养高中阶段10名“优秀校长”,150名“优秀班主任”,1500名“优秀学科带头人”。严格落实高中阶段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及当地教职工年度工资2%的比例安排高中阶段教师培训经费。提高普通高中学校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为普通高中教师发展提供充足岗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严格规范学校招生和办学行为
各地要根据本地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的实际, 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合理安排招生班数。从 2020 年秋季学期起, 高一起始年级不得产生新的大班额。严格落实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要求,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加强学籍管理,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行为,不得为违规招收的学生办理学籍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对已经达到班额上限的班级,原则上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坚决遏制借转学变相择校的行为,防止人为造成大班额。【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规范和支持民办普通高中发展
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民办优质 普通高中,扩大普通高中教育资源。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 民办普通高中办学行为的监管,将消除大班额情况纳入年检内容,限时完成消除大班额整改任务。对有发展潜力的薄弱民办普通高中,可通过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托管方式给予扶持。【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工作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成立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办公室,加强对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推进本地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谋划本地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落实方案,做到“六明确”,即目标任务明确、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明确、实施责任机构明确、具体责任人明确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明确,确保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责任落实。
(二)明确职责分工,全面推进工作
1.教育部门要牵头负责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负责招生宣传,制定招生计划,完成自治区每年下达的招生任务;牵头推进普通高中教育项目建设,扩充学位;负责拟定加强普通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工作方案,为学校配足配齐教师。负责深化普通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出台更科学的教学质量评价机制,激发各普通高中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2.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纳入当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左右江革命老区振兴规划,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乡村振兴等资金支持学校建设。
3.各级财政部门要健全经费投入机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对高中阶段教育投入。严格按照自治区规定的标准足额安排普通高中学校生均公用经费。
4.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将高中学校建设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并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将高中阶段学校建设项目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保障项目用地需求,优化审批程序,优先办理相关手续。
5.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大对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力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6.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按实际在校生数核定当地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根据在校生数的变化情况,动态调整当地普通高中学校教职工编制。
7.各级人社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出台高中阶段教师招聘方案,按需补足教师;提高普通高中学校中级、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完善和落实普通高中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支持政策。
其他各成员单位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百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百色市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实施方案(2017—2020年)的通知》(百政办发〔2018〕57号)文件规定职责,积极作为,切实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工作。
(三)落实攻坚经费,保障工作进度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视地方财力和国家政策情况,加大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将土地收益金的10%用于教育。各县(市、区)建立高中阶段教育经费投入保障体制,多渠道筹措高中阶段的教育经费,出台进一步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的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高中阶段教育。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合理调整高中阶段学校收费标准,建立动态学费标准调整机制,保障学校运转经费。
(四)加强督导检查,提高工作效率
市教育局作为牵头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地组织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攻坚成员单位,对各县(市、区)推进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按部门工作职责,由相关部门负责督导整改,确保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顺利推进。
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要对各县(市、区)项目建设进行督导检查,适时公布项目推进红黑榜,并将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绩效考评。
(五)加强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
为了引导全社会关心和参与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各县(市、区)要通过电视、网络、电子屏、拉横幅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工作的宣传,在社会上营造的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各县(市、区)消除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2. 2020—2022年普通高中项目建设目标任务表
3.2020—2022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补充教师计划表
附件1
各县(市、区)普通高中学校大班额目标任务分解表(2020—2022年) | ||||||
县(市、区) | 年度 目标 | 班额情况 | ||||
班级 总数 | 56人及以上班级数 | 56人及以上班级数占比 | 66人及以上班级数 | 66人及以上班级数占比 | ||
市直学校 | 2020年 | 252 | 88 | 34.92% | 8 | 3.17% |
2021年 | 256 | 78 | 30.47% | 8 | 3.13% | |
2022年 | 268 | 0 | 0.00% | 0 | 0.00% | |
右江区 | 2020年 | 52 | 0 | 0.00% | 0 | 0.00% |
2021年 | 52 | 0 | 0.00% | 0 | 0.00% | |
2022年 | 50 | 0 | 0.00% | 0 | 0.00% | |
田阳区 | 2020年 | 86 | 13 | 15.10% | 0 | 0.00% |
2021年 | 118 | 0 | 0.00% | 0 | 0.00% | |
2022年 | 146 | 0 | 0.00% | 0 | 0.00% | |
田东县 | 2020年 | 196 | 78 | 39.80% | 12 | 6.12% |
2021年 | 196 | 75 | 38.27% | 10 | 5.10% | |
2022年 | 196 | 2 | 1.02% | 0 | 0.00% | |
平果市 | 2020年 | 223 | 102 | 45.74% | 20 | 8.97% |
2021年 | 233 | 69 | 29.61% | 10 | 4.29% | |
2022年 | 243 | 7 | 2.88% | 0 | 0.00% | |
德保县 | 2020年 | 64 | 34 | 53.13% | 14 | 21.88% |
2021年 | 60 | 12 | 20.00% | 4 | 6.67% | |
2022年 | 56 | 0 | 0.00% | 0 | 0.00% | |
县(市、区) | 年度 目标 | 班额情况 | ||||
班级 总数 | 56人及以上班级数 | 56人及以上班级数占比 | 66人及以上班级数 | 66人及以上班级数占比 | ||
靖西市 | 2020年 | 164 | 76 | 46.34% | 0 | 0.00% |
2021年 | 185 | 40 | 21.62% | 0 | 0.00% | |
2022年 | 207 | 0 | 0.00% | 0 | 0.00% | |
那坡县 | 2020年 | 47 | 47 | 100.00% | 20 | 42.5% |
2021年 | 60 | 15 | 25.00% | 0 | 0.00% | |
2022年 | 65 | 0 | 0.00% | 0 | 0.00% | |
凌云县 | 2020年 | 78 | 42 | 53.85% | 0 | 0.00% |
2021年 | 85 | 22 | 25.88% | 0 | 0.00% | |
2022年 | 90 | 0 | 0.00% | 0 | 0.00% | |
乐业县 | 2020年 | 60 | 29 | 48.33% | 0 | 0.00% |
2021年 | 60 | 18 | 30.00% | 0 | 0.00% | |
2022年 | 60 | 0 | 0.00% | 0 | 0.00% | |
田林县 | 2020年 | 64 | 40 | 62.50% | 24 | 37.50% |
2021年 | 68 | 28 | 41.18% | 14 | 20.59% | |
2022年 | 76 | 3 | 3.95% | 0 | 0.00% | |
隆林县 | 2020年 | 137 | 57 | 41.61% | 23 | 16.79% |
2021年 | 181 | 44 | 24.31% | 15 | 8.29% | |
2022年 | 222 | 4 | 1.80% | 0 | 0.00% | |
西林县 | 2020年 | 69 | 49 | 71.01% | 15 | 21.74% |
2021年 | 69 | 44 | 63.77% | 10 | 14.49% | |
2022年 | 81 | 10 | 12.35% | 0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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